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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赤峰实业总公司资产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1-12-09访问次数: 字号:[ ]


常德赤峰实业总公司资产转让公告

 

  经批准,常德赤峰实业总公司位于澧县护城居委会廉租房门面资产在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常德赤峰实业总公司基本情况

  常德赤峰实业总公司位于澧县方石坪镇,1999830日取得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00011000253-1),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宗明,注册资金人民币陆佰零玖万伍仟元整,公司经营范围为:在本企业《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煤炭的开采、销售。焦炭、水泥、砖、瓦、木制品加工、销售。

  二、转让资产批准情况

  此次资产转让行为已经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意该资产在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转让。

  三、转让资产情况

  本次转让资产位于澧县澧阳镇翊武西路1507号,部分转让资产已经租赁,其中编号为16号门面于2012228日到期,编号为19号门面于2012315日到期,其他已租赁门面已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结构

建成年份

建筑面积

评估价值

(万元)

评估单价

(元)

租赁情况

1

混合

2005

37.94

19.15

5047

已租

2

混合

2005

41.28

20.84

5047

已租

3

混合

2005

35.18

17.76

5047

已租

4

混合

2005

35.18

17.76

5047

已租

5

混合

2005

41.28

20.84

5047

已租

6

混合

2005

37.94

19.15

5047

已租

7

混合

2005

43.7

22.06

5047

已租

8

混合

2005

38.87

19.62

5047

已租

9

混合

2005

41.22

20.81

5047

已租

10

混合

2005

20.02

10.11

5047

未租

11

混合

2005

41.22

20.81

5047

已租

12

混合

2005

38.87

19.62

5047

已租

13

混合

2005

43.7

22.06

5047

已租

14

混合

2005

40.78

20.59

5047

已租

15

混合

2005

41.28

20.84

5047

已租

16

混合

2005

35.18

17.76

5047

已租

17

混合

2005

35.18

17.76

5047

已租

18

混合

2005

41.28

20.84

5047

已租

19

混合

2005

37.94

19.15

5047

已租

20

混合

2010

39.17

21.29

5435

未租

21

混合

2010

47.67

25.91

5435

未租

22

混合

2010

43.52

23.66

5435

未租

23

混合

2010

38.27

20.39

5326

未租

24

混合

2010

12.85

4.89

3804

未租

25

混合

2010

23.05

11.91

5163

未租

26

混合

2010

29.34

15.15

5163

未租

27

混合

2010

96.61

51.98

5380

未租

28

混合

2010

34.94

18.99

5435

未租

29

混合

2010

59.27

31.89

5380

未租

30

混合

2010

41.68

23.76

5700

未租

31

混合

2010

34.94

18.99

5435

未租

32

混合

2010

96.61

51.98

5380

未租

  编号为1-26号门面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截止日期为2043118日,目前剩余约32年。编号为27-32号门面土地使用权属于划拨性质,常德赤峰实业总公司承诺按商业用地40年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四、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司管理层及内部职工联合提出受让方申请的,应符合《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2005]78号)的产权转让规定。

  2、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汇入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述指定账户。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拍卖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账户名称:澧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行:澧县工商银行

  账  号:1908072029020114392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不得低于保底价(保底价由常德赤峰实业总公司提出并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4、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该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6、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不作调整。

  7、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8、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9、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日期为20111215日。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单位受让方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受让意向登记表》;

  2、企业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经营许可证等;(注:报名时须提交所有证件的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及对受让项目应具有资金实力、融资能力、支付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用的真实描述和承诺;

  4、受让方应认同转让方条件的承诺书;

  5、受让方同意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6、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受让意向登记表》;

  2、认同所有转让方条件的承诺书;

  3、自然人证明文件,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多人联合报名时须提交委托书),公司管理层及内部职工报名,应按照《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提交材料并执行;

  4、报名者简历;

  5、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交易方式

  1、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经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场内协议转让方式签订产权交易转让合同。

  2、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机构由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八、其他事项说明

  1、由于此次资产转让标的数量较多,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如果同时购买多个标的,必须采取重复报名方式取得相应资格并交纳相应的保证金。

  2、常德赤峰实业总公司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给买受人办好房产、土地使用权两证,买受人不积极配合办证的除外。

  3、常德赤峰实业总公司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资产交付给买受人。

  4、租赁合同未到期的门面租赁业主在购买租赁门面时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x-gov.cn/

  联系电话:0736-31396990736-3220177

  联系人:宋永昱(13549612899),胡朝晖(18973620096

 

 

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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