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主要职责,市国资委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主任):王国军 联系电话: 0736-2985308 2985511
科室职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要文件、报告、国资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及其他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并负责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机关的法律事务,指导所监管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机关对外宣传工作,编发《国资信息》,管理机关网站;做好机关统计数据、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负责机关机要、档案、信访、安全、维稳等工作;负责领导班子会议、委务会、主任办公会议及重要专题会议、全市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市委办、政府办等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负责委机关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行政后勤管理工作;依法对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给予指导,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负责委机关招商引资工作。
(二)产权管理科 (清产核资办) 负责人(副科长):崔吉成 联系电话:0736-2985329
科室职责:研究提出改革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研究建立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纠纷调处和资产划转、处置等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负责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纠纷调处和资产划转、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汇总、分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变动情况;负责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建设工作,负责贯彻中介机构选聘委员会决议,对中介机构选聘及中介服务进行日常基础性管理;建立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则,负责所监管单位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汇总分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情况;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负责组织所监管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拟订股份制企业国有股权管理规章制度,依法审核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国有股权设置方案和管理事项,负责所监管单位法人岗位股和期权股的监督管理;拟订所监管单位国有资本金、产权变动、国有企业发债管理制度,负责审核所监管单位资本金、产权变动和发债方案;参与研究国有企业债转股工作;拟订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研究提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政策建议,建立产权交易市场监测信息网络;联系和指导区、县(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
(三)投资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科长):鄢辉霞 联系电话: 0736-2985323
科室职责:负责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市属国有投资经营项目、市属经营性国有产权交易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管;指导监管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份制改革,研究提出企业改制的指导意见;审核监管单位合并、分立、解散、关闭、重组、破产清算、对外担保、变更公司组织形式、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融资筹资、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监管单位国有资产投资方案,对国有投资项目实施有效监管;负责市属国有监管单位改制剩余资产的管理、处置等工作;负责对监管单位资产处置工作方案的初审;负责国家投资新建项目资产的交接及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央、省属托管资产进行监管;草拟二次授权经营办法,并对授权经营的单位进行监管;负责市属经营性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工作,规范交易程序,组织监督交易过程,出具产权交易凭证;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进行审核;提出监管单位年度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计划,并协助征收;负责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股东大会代表和董事会董事日常联络与管理工作。
(四)城市公用无形资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科长):戴宏兰 联系电话:0736-2985325
科室职责:草拟我市城市公用无形资产监管办法及有关制度;做好城市公用无形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年检、纠纷调处和资产评估、划转、处置等工作;草拟城市公用无形资产经营权出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的牌、户外公共广告位、公交线路、公共泊车位、码头、桥梁、重点基础设施冠名权、商誉、知识产权、旅游资源等公共资源经营权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城市公用无形资产经营收入计划;监督城市公用无形资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维护经营秩序,制止并纠正违规经营行为;组织或参与以城市公用无形资产为标的的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经营城市公用无形资产的国有单位的改制重组工作。
(五)财务统计科 负责人(副科长):张平凡 联系电话:0736-2985320 2985319
科室职责:负责指导所监管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跟踪、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合同执行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综合提出所监管单位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报告;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委所监管单位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工作制度、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工作体系以及所监管单位财务动态监测工作体系。做好所监管单位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认定工作,对中介机构实施财务决算审计的执业质量进行监管;指导所监管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所监管单位财务信息;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体系,条件成熟时,按国家预算编制有关规定编制所监管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的调整和审核工作;负责草拟所监管单位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指导所监管单位进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改革并草拟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做好机关的财务工作及本委所监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对本委所有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年终决算工作;负责组织对归口管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稽核和审计;负责做好改制资金的监管、国有资产处置资金的监缴和改制资金拨付的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所监管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培训、档案、任免等管理体系;负责提供对外发布的国有资产统计信息;负责监缴所监管单位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对所监管单位委派财务总监并进行日常管理;负责企业改制资金的监管和国有资产处置资金的解缴和拨付;负责审核所监管单位的工资总额及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调控薪酬水平。
(六)人事科 负责人(副科长):文志勇 联系电话:0736-2985321
科室职责:负责拟定委机关、各归口管理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委机关、各归口管理单位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交流、辞职、退休、收入申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委机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干部的工资、福利、保险、医疗待遇和工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出国(境)人员的相关审批手续,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年度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委机关、各归口管理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工作,提出委机关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职位设置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委机关、各归口管理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会同用人科室办理人员聘用、解聘、辞退、劳动技能、保险等手续;做好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的党务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抓好所监管单位领导人管理,做好考核、考察工作,提出奖惩、任免建议;草拟向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派出股权代表、监事、财务总监的工作方案;做好机关工会、青年、妇女、老干、统战、计划生育等工作;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创学”、“双联”等工作;牵头抓好委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工作;调查掌握国资委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状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国资委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
(七)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人(主任):贵荣伟 联系电话:0736-2985322
科室职责:负责委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等方面的工作;牵头抓好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违纪违规人员及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机关及所监管单位相关制度、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的督办、督查工作;提出投资责任追究等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国有资产产权、股权(含无形资产)的评估过程、处置和转让行为进行监督;按要求对所监管企业委派监事并进行日常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机关财务情况的内审工作;负责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优化经济环境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