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摸家底”
8月31日,根据市政府常政办明电[2007]90号文件要求,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常德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会议。此项工作将于2007年11月底全部结束,资产清查的基准日统一定为2007年6月30日。
此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主要是指占有、使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市直单位(市属国有独资企业、独资公司、控股公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完善制度等六个方面。清产核资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摸清“家底”。在清产核资中,各企业要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面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如实披露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创造条件,为搞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工资总额薪酬管理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打下良好基础。
副市长曹佳中出席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