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国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将《市国资委关于建立国资监管人才库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本单位人才的推荐工作。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市国资委关于建立国资监管人才库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国资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员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取向的人才选拔任用和激励约束机制,市国资委拟建立国资监管人才库,旨在收集掌握一批专业的人才信息,为我市的国资监管工作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保证。
一、人才类别
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指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产权代表;
2、国资监管人才,包括企业内部审计人才以及由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财务总监。
二、入选条件
(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诚信守法,团结协作,勤勉敬业,廉洁从业;
(2)具有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决策、经济管理等方面专长和相关专业知识;
(3)能把握企业的发展方向,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知人善任能力,能正确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型企业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的经历,或具有在相应层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及其以上岗位任职的经历;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二)国资监管人才
1、基本要求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较强的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
2、资格要求
(1)财务总监及企业内部审计人才
具有财会或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财务、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会计、审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财务、审计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2)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
为人正直,忠于职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个人诚信记录;熟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企业管理、财务、会计、金融或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能胜任岗位工作,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有效监督管理国有资产。
三、推荐程序
上述企业经营管理和国资监管人才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人才库。
(一)单位推荐
(二)本人自荐
(三)人才交流市场选拔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国资监管人才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人才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先桃,副组长:任克勤、黎星兵、鄢炳成、周德福、胡庭清,成员:王国军、戴宏兰、鄢辉霞、文志勇、张平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文志勇兼任主任,其主要职责是对各类人才进行考察、建档、培训、调整、推荐、考核、解聘及日常管理。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设在市人民政府第三办公楼(原常德日报社办公楼)二楼市国资委城市公用无形资产监管科(联系电话:0736-2985325)。单位报送时间在八月底以前,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九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