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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与归口管理的国有企业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 | | | 市国资委与归口管理的国有企业
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
为加强市国资委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净化国有企业发展环境,2月20日在市国资委召开的2007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开发责任公司、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市东方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市中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商务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法人代表向市国资委主任、党组书记赵先桃递交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意味着我市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始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
(信息来源:常德市国资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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