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我市城市公用资产管理新格局
为加强我市城市公用资产监管,规范管理秩序,优化城市公用资产配置,提升使用效益,按照市委常委2008年第8号会议纪要精神及市政府2008年5月5号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市城市公用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清理移交工作方案》,已全面展开城市公用资产清理移交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城市公用资产清理移交后,将构建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城市公用资产履行社会公共管理及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城市公用资产的设置、规划编制、行政审批、设施维护管理、经营与服务的行业监督、行政执法等工作,市国资委履行城市公用资产所有者职责,负责城市公用资产的产权登记、界定、纠纷调处和资产评估、划转、处置等工作;市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城市公用资产经营权的经营。从而构建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城市公用资产管理新格局,形成一套运转有序、行之有效的监管新机制。
(信息来源:常德市国资委城市公用无形资产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