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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资金核实工作已基本完成 | | | 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资金核实工作已基本完成
2007年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损溢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市国资委对符合核销条件的资产损失经报请市政府审核同意核销,企业按资金核实结果调整账务。通过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并为今后企业经营效绩考核提供了依据。对已批准核销的不良资产的所有权将移交给常德市中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今后市国资委将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企业不良资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资产损失责任,对每笔资产损失都要弄清事实,查明原因,认定责任。
(信息来源:常德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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