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
 
· 关于启动监管单位公司章
·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
· 关于建立国资监管人才库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 常德市市属经营性国有产
· 关于表彰市国资委系统二
 
 
  国研报道
· 银行、担保:一个不能少
· 九龙治水:我国担保业多
· 担保公司:细嚼慢咽风险
· 浅谈国企改制中防止国有
· 国有产权场外协议要尽可
· 威海出台国资收益管理办
· 新公司法:八大改动新鲜
· 深圳、珠海、青岛三市国
 
  在线服务
 
· 关于启动监管单位公…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 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
·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
· 现金流量预算表 …
 
 
 
  您现在的位置是常德市国资委员会 - 国资信息
 
 
财政部拟定新规 金融国资不得贱卖

财政部拟定新规 金融国资不得贱卖

 

  金融类国资转让交易价格如果低于评估价格的90%,将被暂停交易。这是财政部拟定的一份新文件做出的明确规定。财政部将在9月份召开座谈会,对这份《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据知情者称,起草这份文件旨在规范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财政部认为,目前金融国资在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缺乏明确的规定、转让价格的确定缺乏依据、产权转让监管职责划分不明确等。而后股改时代的变化也要求监管者做出适时的反应。记者经多方求证了解到,这份新文件重申,财政部负责金融国资的管理事项,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金融国资的转让渠道,并确认了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审核权限下放给地方财政部门,做到“谁出资,谁负责”。

 

(信息来源:新浪网)

(信息提供:常德市国资委办公室)

 

 
2005-2006 版权所有: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办: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办: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0736-2985308 地址:常德市政府第三办公楼二楼(洞庭大道410号) E-mail:cdgz@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用 IE6.0,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